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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网络攻击未成年人 扒一扒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新规有啥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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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网络攻击未成年人 扒一扒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新规有啥突破

一点号光明安安4小时前

2017年2月6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送往国务院法制办审查。

这份条例送审稿的出现背景是:在当今信息大爆炸的年代,未成年人接触网络的年龄越来越低,对网络的依赖越来越强。根据国家的官方数据,截至2016年12月,我国19岁以下的网民达到1.7亿,约占全体网民的23.4%。

由于目前互联网大环境错综复杂,数据一发出,便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于是便有了这份保护条例。其中,“沉迷网络”、“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热词再次刷了一波强大的存在感。

“沉迷网络”必然与“网瘾”相连,而提到“网瘾”,便不得不说起“大名鼎鼎”的杨永信。

杨永信

临沂市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临沂市网络成瘾戒治中心(简称临沂网戒中心)主任,曾被称为“全国戒网瘾专家”。关于杨永信同志的“英勇事迹”不知大家有没有听说,简而言之,他用类似于“集中营”、“洗脑”的方式迫使进入治疗中心的“网瘾少年”们屈服。

更狠的是,他采用在国际上一直饱受争议的“电击疗法”――

将电极插入少年们的双手虎口或头部两侧的太阳穴,通电后电击。用这种方式,他让“患者”感受到巨大的疼痛,并以此胁迫“患者”,迫使他们臣服于痛苦之下,以此来“戒”网瘾。治疗中心有着严苛的规定,被送来“治疗”的少年们甚至会因为吃巧克力受到电击惩罚。

小安不明白这些所谓的“患者”到底有着多么可怕的精神疾病,但仅从杨先生的治疗方式看来,“反人性”这个词足以形容。

哦对了,在临沂网戒中心,还有一只所谓的“别动队”。他们的作用是用来监控从网戒中心走出去的人们。如果发现他们有任何“异常”――即与在网戒中心的举动不同,便会出发搜捕这些“违规者”。无论天涯海角,只要他们在中国,都会被“别动队”抓回网戒中心,进行“复诊”。(呵,复诊内容大家自行脑补吧)

小安单从皮毛看来,这个所谓的“网戒中心”已经涉嫌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诈骗等刑事犯罪。但为何他还没有被处罚呢?咱还真的不清楚……

我们还是来看看这份送审稿吧,毕竟提交给国务院法制办的规范性文件,一定比所谓的“网戒中心”科学的多。(老规矩,法条过长,小安挑选具有代表性的条文供大家阅读)

1、第一条 为了营造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安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网络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本条例。

【法律依据是我国的成文法,而不是某种“屈服教育”】

2、第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在网络空间制作、发布、传播以下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信息,应当在信息展示之前,以显著方式提示:

(一)可能诱导未成年人实施暴力、欺凌、自杀、自残、性接触、流浪、乞讨等不良行为的;

(二)可能诱导未成年人使用烟草、酒类等不适宜未成年人使用的产品的;

(三)可能诱导未成年人产生厌学、愤世、自卑、恐惧、抑郁等不良情绪的;

(四)其他可能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网络平台服务的,应当对其所登载的信息进行审查;发现前款规定的信息的,应当采取措施以显著方式进行浏览前提示。

【首先在信息浏览上下功夫,如果有成年人陪同未成年人浏览这些信息,那么至少可以起到预警的作用】

3、第十条 国家鼓励并支持研发、生产和推广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

第十一条学校、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公益性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上网设施的,应当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避免未成年人接触违法信息和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信息。

第十二条智能终端产品制造商在产品出厂时、智能终端产品进口商在产品销售前应当在产品上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或者为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提供便利并采用显著方式告知用户安装渠道和方法。

【重点是“只能终端产品”。啥意思呢,手机、平板、ipad、psp……这些智能电子产品都要装上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注意,此处用词是“应当”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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